不欺暗室的好官阮长之

大法弟子


【正见网2016年01月22日】

南北朝时期的南朝宋的阮长之,十五岁丧父,到外地为官。当初从京城出发,亲友故人送他器物赠别,他便封上封条、存放起来,返回京城时,都归还给送礼的人。

他在中书省值班,夜里前往邻省,出门时误穿了别人的鞋。他就把鞋子自行陈列在门下、还回去。看门人以暗夜人不知,不收下。阮长之坚持送还,说:“(我希望我能)一生不欺暗室。”他前后所担任的官,都有善政,为后人所追思,被人们称赞。

阮长之行善重德、不欺暗室,福泽子孙,他的儿子仍旧当官。

《宋书 卷九十二 列传第五十二 良吏》

添加新评论

今日头版

人物

神传文化网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