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给朋友开发票所想到的

大陆大法弟子


【正见网2016年01月04日】

一次,一个同修找我,说她孩子在某机关工作,年底了,单位有些白条子报销不了,让我帮忙给开一张正规发票,税钱多少他们拿。我说:“买东西不都是正常开发票吗?怎么会有白条子呢?”同修说:“单位扶贫啦,或者救济贫困学生啦,这能有发票吗?”我说“多少钱?”“三万多。”当时我因为没有这么大额的发票,便把这事介绍给周围另一个同修,该同修很快把发票开好了,并收了2千多元的税钱。当时也没觉有什么不妥,这事也就过去了。

可是,晚上我做了一个梦:梦境不是很清晰,大意是这件事不该做。

醒后我悟了悟,大吃一惊,觉得这事真的不该做。

首先,同修孩子让帮忙开发票,本身就有猫腻,现在恶党机关有几人不贪的?不管他们以什么说辞和理由让你帮忙,这钱大多是进了个人腰包,如果是这样的话,你充当了一个什么角色?是不是助纣为虐干了一件坏事?神看一个人的好坏是看其行为和结果的,你虽然忽略了事情的结果,但行为已经促成了为坏事帮忙了,能不负责吗?我们只能去正一切不正的,而不能认可不正的,更不能随波逐流,这事表面是帮忙,实质是害人。

其次,我让同修帮忙,因是我介绍的,同修也没深想,还得了2千多元税金,那这事是不是失德呢?因为同修的店是不用纳税的,不用纳税,你让他得了2千元,“不失不得”是宇宙的不变真理,那同修是不是失德呢?这边为常人捞钱提供方便,这边让同修失了德,这是大法弟子该做的吗?

由此,我想起类似的一些“不经意”的小事,比如:有的饭店在街上撒代金卷广告,上面印有30到50元的面额,拿这个代金卷到该饭店吃饭,上面金额可以顶现金。虽然这是商家一种促销手段,但作为修炼人就不应该去。商家这样做常人可以去,大法弟子应该清楚:对这点蝇头小利感兴趣,那是不是贪便宜的私心呢?无私无我是我们修炼中要达到的一种境界,不要忽略了这些“小事”,否则的话,那永远也达不到圆满的境界。

还有一个同修,在手机微信上抢红包,抢了上千元,结果十多天身体出现感冒病业状态。表面看,这红包漫天撒谁抢都可以,但不管谁抢到了,都得给人家德,给人家承担业力。还有,在手机上帮助人点赞:点赞多少个之后,对方就可以得到一个冰箱或什么东西……这事都不能做。

把看到的一点现象和个人的浅悟写出来,恳请同修慈悲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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