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级会替我们承担责任吗?



【正见网2015年10月08日】

我是中国大陆的法轮功学员,今年7月,我向最高检察院、最高法院邮寄了起诉江泽民的诉江状,9月3日中共的大阅兵一过,我被当地的610(专门迫害法轮功的邪恶组织)伙同国保大队突然的抄家、绑架。当时的一个警察口口声声说:“我们是执行命令,奉命行事。”意思是,不要怪罪我们,我们是迫不得已。我的妻子义正辞严地说:“奉命行事也要承担责任。”这个警察天真的说:“我们奉的是上级的命令,如果有错,也是上级替我们承担责任。”

在中国大陆,这样的思维逻辑不是少数,在迫害法轮功中,“奉命行事”成了他(她)们逃避责任的借口,他(她)们忘记了法律和天理,几十年“党妈妈”的洗脑与灌输,错把中共邪党的党文化当作歪理邪说,真的认为只要跟党走,中共把持着天下,对中共自己的法律有解释权,好把中共的法律来惩罚吗?

阿道夫.艾希曼,二战时期德国的纳粹高官,负责将整个欧洲的犹太人送往死亡集中营,经他手处置的犹太人有五、六百万。在一般犹太人心目中,他是“邪恶的虐待狂”,是“最变态的恶魔”。史料记载了艾希曼的冷血和残忍。他在战争结束时曾叫嚣:“我将高兴地跳进坟墓,因为我知道德意志帝国的五百万个敌人已经像牲口那样被杀死了。”

但是艾希曼并非天生的魔鬼,他经历了一个人性魔变的过程,这一点,从他身为纳粹党人的经历可以窥探一二。刚开始,艾希曼在目睹死亡集中营的惨烈场面时也曾有过恶心、恐惧、作呕(人的本性中厌恶犯罪的心理)等不适的经历,为此他提出过调动申请,但上司回答道:“服从命令是军人的天职”,结果,他还是坚守岗位。往后就是晋升、习惯、麻木、沉溺,干出灭绝人性、丧尽天良的事情而无动于衷。他的良知就是这样在一次次的服从命令的过程中逐渐丧失。

1960年,艾希曼被逮捕归案。他以“服从命令”为自己辩护,称自己“只不过是齿轮系统中的一支,只起到传动的作用罢了。”和对待许多其他纳粹党徒的一样,法庭驳回了他的“齿轮”之说,因为判定一个人对其行为是否应该负责,主要不是命令而是良知。良知才是最高准则。翌年艾希曼被判处死刑,再翌年被处以绞刑。

这是距离我们最近的一个例子。再看距离我们几千年中国古代的一个例子。

正史《后汉书》记载,东汉的蔡伦,永平末年被阉割入宫,担任宦官,参与机要之事。

蔡伦有才学,尽心服侍,敦厚谨慎,数次冒犯龙颜,纠正皇帝的得失。永元九年,他监制秘剑、各种军械,没有不工艺精湛、坚固精密的,被后世效法。

自古以来,书籍多用竹简编制,或用绢制作书籍。绢很贵,竹简很重,都不方便使用。蔡伦于是创造新意,用树皮、麻头及破布、渔网制作“纸”。元兴元年,蔡伦把造纸术上奏给皇上,皇帝赞赏他的才能,从此没有不使用他的造纸术的,故而,天下都称之为“蔡侯纸”。

元初元年,蔡伦被封为“龙亭侯”的爵位,享有三百户的赋税供养;元初四年,又监管校正典籍,这是很荣耀的事。

蔡伦当初受窦皇后的旨意,诬陷安帝的祖母——宋贵人。等到太后去世后,安帝亲政,为祖母主持公道,派使者到“廷尉”问罪。蔡伦耻于受辱,于是,服毒而死。蔡伦的爵位、国土被削除了。

古今对比,阿道夫.艾希曼“奉命行事”,负责将整个欧洲的犹太人送往死亡集中营,最终被判死罪,被处以绞刑;东汉的蔡伦尽管功绩很大,但由于不分善恶,盲目的“奉命行事”最终落得个服毒而死,爵位、国土被削除。他们被处罚时,他们的上级哪儿去了?上级替他们承担责任了吗?

没有。这个宇宙中除了人间法律外,还有天理呢。人做了什么都有报应,做了善事得善报,做了恶事遭恶报,善恶报应的天理,毫厘不爽,是非常公平的。

今天的中国大陆,出现了中共历史上从来没有过的高官落马潮,落马的高官几乎都是当时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江氏流氓集团的成员,级别越来越高,如薄熙来、李东生、周永康、徐才厚、郭伯雄等,当年他们也是奉江泽民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牟取暴利的命令而行,如何的胆大妄为,致使数百万大法弟子失去生命,中共的法律会奈他们何,然而善恶有报才是天理,也是人间正理,今日他们的落马,或被判刑,或的癌症死亡,或正面临起诉,不是做了极大恶事的报应吗?他们出事时,江泽民恨不得赶快把他们推出去当替罪羊,好把自己洗干净,怎么会站出来承担责任呢?“奉命行事”的他们不是照样承担责任,遭受报应吗?

中共才是不折不扣的邪教,“卸磨杀驴”是它的一贯手段。文革期间的“三种人”积极投身造反,下场却是极其悲惨。红极一时的北京市公安局长刘传新匆匆自杀;积极效忠“造反路线”的793 名警察和17 名军管干部,被拉到云南秘密枪决,事后只给家属一张“因公殉职”的通知单。这些人为中共卖命之后,并没得到长久的声名利益,却成为了中共用来平息民愤的替罪羊。

今天,中共一边利用公、检、法等部门的人迫害法轮功学员,一边不断制定法律条文“出卖”他们。中国《公务员法》第九章第五十四条规定:“公务员执行明显违法的决定或者命令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这条法律堵死了所有迫害法轮功的公检法人员逃避惩罚的后路。《中央政法委:公检法对办案质量终身负责》一文近日被大陆各大网站转载,文中说:“建立健全合议庭、独任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权责一致的办案责任制,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在职责范围内对办案质量终身负责。明确冤假错案标准、纠错启动主体和程序,建立健全冤假错案的责任追究机制。对于刑讯逼供、暴力取证、隐匿伪造证据等行为,依法严肃查处。”

那些至今还被蒙在鼓里,参与迫害起诉江泽民的法轮功学员的人,真的该清醒了。中共是西来幽灵,是个魔鬼党,来人间的目的就是毁灭人类,所以中共历史上的每次运动都是迫害好人,破坏人心,败坏人类的道德。对法轮功的残酷迫害,就是从根本上摧毁人类最基本的道德准则,让人类彻底处于无道德、不信神的状态,最终坏事做绝,被神佛销毁。因此,追随共产党的迫害运动,最终都是害人害己,还会贻害子孙后代。

法轮功学员的诉江行动,是另外一种方式的讲真相,把江泽民的罪恶曝光于天下,目的是为了挽救众生,在天灭中共的大劫难中,明白真相的众生能平安度过,有一个美好的未来。

古往今来,执行命令,奉命行事,从来不是逃脱清算的保命符。 珍惜这一次难得的得救之缘吧,相信法轮功真相,真诚悔过,善待大法弟子,退出曾经加入过的党、团、队组织,抛弃中共,认同“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才是真正的保命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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