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教珍事:盛颙纠错、训子、焚债券

严自律


【正见网2015年08月08日】

盛颙,字时望,无锡(今属江苏)人。他是明代景泰年间(1450--1457)进士,任监察御史。因弹劾曹吉祥违法之事,反遭牵累,出任束鹿县(今河北束鹿县东北)县令。后来得到升迁,先后任知府、陕西左布政使、刑部右侍郎、左副都御史等职。盛顒为官很有政绩,所到之处,均有治声。他任束鹿县令时,见徭役不均,百姓受苦,便推行“九则法”(可惜史书中对此法无详细记载),深受百姓欢迎。以至他离任之后,继任县令者,仍继续实行他的九则法,成为不易之政。他任知府时,当时的巡按御史,曾特地将他的政绩上奏朝廷。

盛颙到了陕西左布政使任上,边境多警,又逢岁饥,他精心规划,励精图治,使得粮饷不缺,军民安定。担任左副都御史时,山东饥荒,他被以巡抚名义,派去救灾。盛颙采取一系列措施,使得灾区生产复苏,尚余粮食百余万石。他又将其九则法在山东推行,铲除强暴,除去苛政,深得百姓爱戴。

明宪宗成化年间(1465--1487),盛颙从朝中退休,回家乡无锡居住。一到家,见一个屋子里,关着好几个人。盛颙觉得十分奇怪,便问他们:“为什么被关在这里?”原来,这些人都是盛家的乡邻,见盛颙发问,便一个个争先恐后地告诉他:“我们欠了您家的钱,还不出来,所以被您的家人,关在了这里!”盛顒听罢,叹息着说道:“竟有这样的事情!”于是把他们全都放了出来,并设下酒宴,款待他们。

酒宴款待过后,盛颞将儿子们,全都召集了来,跟他们要众乡邻写下的欠钱字据,以及他们的账簿等。儿子们舍不得钱财,因而都迟迟疑疑,不肯爽爽快快地交给父亲。盛颙见儿子们难以割舍的样子,心生一计,便顺势哄他们道:“你们都不必迟疑,放心地拿出来吧。我要亲自过过目,以便把这些字据,送到官府中去,叫他们代我们家催要,这不比我们自己去催要 好得多吗?”

儿子们听父亲说准备这么办,一下子都十分高兴,立刻将字据、账簿等,全部捧了出来,交给父亲。谁知盛顒把这些东西,一拿到手,毫不客气,统统丢在火中,烧了个精光。盛顒的儿子们,丧气之极,却也无法可想。

盛颙将借据等全部烧掉后,又对众乡邻宣布道:“我的孩子们无知,把你们关了起来,催逼债务。这样对待你们,实在是对不起得很,请众乡亲不要见怪。麻烦你们告诉其他的乡亲,你们大家欠我家的债、借据等,全部被我一把火烧掉了。从今以后,所有债务,一笔勾销,决不再催要。请你们放心!”

众乡邻被盛颙的高尚德行所感动,都含着感激的眼泪离开了。

然后,盛颙又批评儿子们关押百姓逼债,是严重的错误!又讲了“积德行善,光耀家声”的正确性和重要性。

(《明史•盛顒传》、《寓圃杂记•盛都宪焚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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