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诉江的一点认识

贵州大法弟子


【正见网2015年05月22日】

随着法轮功真相的广泛传播,现在有越来越多的律师挺身而出,为被迫害的法轮功学员做无罪辩护。2015年4月24日上午9时,江苏省镇江市句容县法院对法轮功学员陆秀军非法庭审上,中国著名律师、东南大学法学院教授、医事法学研究所所长张赞宁表示,江泽民一意孤行凌驾法律,“真正犯这个罪的应该是江泽民”。成为在大陆法庭上公开控诉江泽民的第一人。

2015年5月1日中共《关于人民法院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的意见》开始施行,该《意见》要求“有案必立,有诉必应”。《意见》宣称:“发现有案不立、拖延立案、人为控制立案、‘年底不立案’、干扰依法立案等违法行为,对有关责任人员和主管领导,依法、依纪严肃追究责任。”

据明慧网报导,5月15日,湖北襄阳中级法院非法开庭审理法轮功学员张兆森“利用网络传播法轮功真相”一案。张兆森在法庭上递交了对江泽民的刑事控告书,庭审的检察官收了控告书。张兆森当庭取保候审回家。张兆森5月11日还通过邮政快递向中共最高检察院和最高法院递交了对江泽民的刑事控告书。

我们都知道这是正法進程到了这一步了,一切都为我们直接诉江铺垫好了,但是天象变化下要有人去动。任何一个同修或同修家属如果条件具备,就可以直接诉江,这里讲的条件具备是指当事人心性到位及具备被中共迫害的直接证据。条件暂时不具备(心性、证据)的同修可通过各种方式协助条件具备的同修诉江,这样大家整体都能投入并跟上诉江的正法進程中去推动诉江。

还有就是现在被非法开庭审理的同修,我们可以通过律师、同修家属或其他途径了解当事同修的情况并和他(她)交流,在征得当事同修本人的同意下,我们就可以当庭直接递交对江泽民的刑事控告书,如果大家都这样做,会极大的震慑邪恶,直接推动把邪恶之首江泽民送上法庭受审。

还有就是我们有一定正念基础会上网并具备一定文字能力的同修,要重视协助到现在为止都没有把自身遭受中共的任何形式的迫害完整曝光的同修赶快曝光邪恶。就我们本地而言,到今天就还有不少这样的同修,我们认为敢于揭露曝光自身所受的中共迫害和诉江是结合起来的,试想如果到现在都不能完整曝光自身过去所受的中共的任何形式的迫害,他(她)怎么能做到直接诉江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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