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身份定罪”尽显中共的罪恶本质

李寂然


【正见网2014年09月14日】

明慧网2014年9月5日刊登了一篇文章《罪恶的“以身份定罪”》,文章介绍了一件事:2014年3月21日,黑龙江省建三江农垦局因非法拘禁法轮功学员至洗脑班,致使法轮功学员的亲人与律师前往要人。二零一四年三月二十一日,建三江当局对这些人非法拘捕,引起国内外强烈关注。在强大的舆论压力下,四位律师被释放了。可同时被绑架的李桂芳等四位法轮功学员仍然被劫持,并面临着被非法审判。一位律师指出:建三江事件一共抓了十一人,四位律师拘留后放了,四位法轮功学员却要判刑,这是以身份定罪,不是以行为定罪,仅从这一点上讲,也是违法的。

“以身份定罪”就是典型的文革时整人手法:有罪推定,先定罪,后取证,都是伪证。这种定罪方式本身就是荒唐与违法的,在正常的民主国家里是根本不存在的,但是中共竟然用这样的方式残害中国人几十年。

中共邪党在49年窃取国家政权后,就大行杀戮,利用各种各样的政治运动迫害了各级各类人。土改中,只要被带上地主、富农的帽子,就被认为是坏人,可以大打出手;反右中,“右派”的身份一旦确定,马上被划入另类迫害……99年7.20中共邪党与江泽民相互利用迫害法轮功后,只要是修炼法轮功的,不管其在单位、家庭等方方面面如何有口皆碑,都要被绑架迫害,甚至被活摘器官牟取暴利。

这种以法轮功身份定罪迫害体现在方方面面:如身份证上做手脚,我就亲身经历过。我买了火车票在车站候车时候车,快快进站时,检查身份证,到了我这儿却要我开包检查,问原因,答:“只因为你炼法轮功。”多么邪恶的借口。在单位里、社会上因为你是法轮功学员,不能提拔,不能得优秀,不能出国等等,甚至被非法绑架到监狱、劳教所等地方,就因为你是法轮功学员,就要比别人多干活、多出力,不按照中共邪党的转化要求做,还被各种酷刑折磨,有的被迫害致死、伤、残,甚至被秘密的活摘器官,什么样的罪恶手段都能使得出来,毫不顾忌,不讲法律,只听命于江氏流氓集团的一系列迫害密令:“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截断、肉体上消灭”、“打死白打死”、“不查身源,直接火化”等,只因为是法轮功学员。

实际上不只是法轮功学员本人因此被迫害,只要沾上法轮功学员家属的身份也是被迫害的对象。我的父亲想到台湾旅游,办理签证时,打开微机,输入父亲姓名,在父亲的名字旁边有一行批注:法轮功,马上就被拒绝办理,理由是:法轮功家属。我因为修炼法轮功被非法绑架后,当地610(专门迫害法轮功的邪恶非法组织)到我女儿的学校施压,要求学校开大会污蔑法轮功,要求我女儿所在班的班主任公开女儿法轮功学员女儿的身份,同时在班级污蔑法轮功,孤立女儿;在女儿放学时,国保警察跟踪女儿,妄图非法绑架其他法轮功学员。法轮功学员的孩子在入学、就业、参军等都受到种种的歧视与迫害。

只要中共邪党存在一天,这种以身份定罪的邪恶做法,就不会停止。这是由中共的本质所决定的。中共是一个反天地、反人性、反宇宙的邪教组织,它的出现就是以残害、毁灭民众为目的的。就象毒药,只要存在就要毒死人。在今天“天要灭中共”的大趋势下,对中共邪党抱任何的幻想就是自毁,因为对这个流氓党是绝不能相信的。顺应天意,了解真相,看清中共的罪恶本质,加入三退(退出中共的党、团、队邪教组织),是真正的得救之路,也是最明智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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