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毒藤上的两个恶瘤

——简析“516”与“610”
大陆大法弟子


【正见网2014年09月11日】

凡是上了一定年龄的人提起所谓“文化大革命”和由此滋生出来的“516”办公室都会不寒而栗。现今人们都不愿提及或许干脆忘却。这个发生在中国上世纪六、七十年代类似于盖世太保的“516”组织与发生在1999年至今仍在橫行霸道迫害法轮功修炼人的“610”组织如出一辙,实乃一根毒藤上的两个恶瘤。

何谓“516” ?即在1966年5月16日毛泽东写的《炮轰资产阶级司令部——我的一张大字报》。随即以中共中央文件下发全国,即后來人们统称之“516”通知。从此开始了历时十年之久的“文化大革命”,“516”组织也由此滋生,从中央到地方相继效仿,橫行于各级政府之上。它的任务就是揪斗所谓的资产阶级当权派,或在背后捅黑刀子、下黑手。那时间闹的全国上下鸡犬不宁,人人自危。直到1976年9月毛泽东死后截止。

江泽民也装腔作势的学着当年毛泽东的样子,在1999年6月10日那一天,写了《给政治局各常委的一封信》。内容是要在全国镇压法轮功,设立所谓“处理法轮功问题办公室” ,即后来统称之“610”办公室。从形式上看江泽民镇压法轮功和毛泽东发动的“文化大革命”是相同的,但实际上差异很大。比如说毛泽东用的是大字报的形式,而江泽民只敢用一封信; 毛泽东是大张旗鼓,彰显全国,而江泽民是贼胆心虚的龟缩在七个常委里; 又如毛泽东在当日就用中共中央文件通知全国,而江泽民却在时隔42天之后的7月22日只能降格用中办、国办的名义印发它的一封信。现在从揭露的材料看,6个常委中就连它的那个亲信都不同意镇压法轮功。由于通不过,但它又贼心不死,只能用淫威、利诱、恐吓搞各个击破,人人过关,耗时42天。可想而知它孤立到何种地步,法轮功多么深得人心; 还如毛泽东发动全国上下用大字报形式公开揭批,而江泽民只能利用它的亲信控制的公安、国安特务抓捕,靠“610”搞暗箱操作,网织罪名,及至后来栽赃陷害炮制“天安门自焚” 、“精神病杀人案” 等伪案嫁祸于法轮功,煽动民众仇恨,使迫害升级;密令要在 “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截断,肉体上消灭”, 丧心病狂的叫嚣“ 杀勿赦”、“打死算自杀”, 并惨无人道的活摘法轮功修炼人的器官等手段迫害死了几百万人。可见,在阴毒狠辣方面江泽民达到了世上绝无仅有,登峰造极的地步。在此,毛泽东可就小巫见大巫了。

当年毛泽东死后,中国的当权者在清算“文革”及“516”的罪行时,概括的说法:“中国的经济己破坏到崩溃的边沿” 。此话仅指经济。那么道德层面它掩盖不说,或许不敢说,事实上比经济损失更为惨烈,惨不忍睹。再看江泽民镇压法轮功及“610”的罪行,当初它挾持中共动用了整个国家机器,利用了占全国四分之一的财力和全部国家专政机器铺天盖地的打压,这笔账谁能算的清?!连同道德层面已是罄竹难书,罪恶滔天。

中共历次运动都惯于找替罪羊、“卸磨杀驴”。“文革” 结束后,毛泽东是死了,但它的那些同僚们,如“四人帮” 之类 ,何尝“四人帮” ?四十人帮……政坛上简直是大换血,甚至是不只一次的大换血;那些御用工具,作恶多端的“516”及公、检、法人员下场更是惨不忍睹。比如说北京市公安局长刘某畏罪自杀、天津市公安局长于某被暗杀于地下室……那些有名或没名的人成批的被押解到云南、广西大山里蒸发了,对他们的家人却说是“因公殉职” 。死了也就算了,那些没死的比死了还难受,简直是生不如死,还殃及家人与亲朋。

历史犹如一面镜子。那些至今仍在抱着江泽民、周永康之流的僵尸不放的“610”办公室和公检法司人员在这面镜子下照一照,前车之鉴后事之师,善有善报、恶有恶报是天理。

今天,在看守所、劳教所和监狱里,疯狂毒打和折磨法轮功学员的人;把法轮功学员关进精神病院并注射不明药物的人;在法庭上面对法轮功学员和正义律师的无罪辩护,而无动于衷继续签署判决书的那些人;把法轮功学员绑架到“洗脑班”,长时间不让睡觉,企图用歪理邪说强迫转化学员的那些人……都有机会做出一个选择:是趋炎附势、执法犯法、助纣为虐?还是秉承道义、良知抵制这场迫害,为自己和家人留后路?面对大法弟子讲真相,有些人还说“610”组织未撤销、“722”通知说法未改变,还维护其有效,与狼共舞、助纣为虐……

奉劝以上这些被江鬼集团利用或甘做帮凶的,或还在被蒙蔽的人,你们要知道,目前中共控制的公检法系统把《刑法》第三百条“利用邪教破坏法律实施罪”套在法轮功学员身上,是完全错误的。法轮功学员炼功、讲真相活动完全合法;《公务员法》第九章第54 条规定:“公务员执行明显违法的决定或者命令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刑事诉讼法》第44 条规定: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检察院的起诉书、法院的判决书,必须忠实于事实真相。故意隐瞒事实真相的,应当追究责任。对法轮功学员实施绑架、逮捕、起诉、判刑的公检法人员,终究要承担法律责任。

江鬼集团、“610 ”办公室对数以千万计坚持信仰的法轮功学员实施的灭绝性政策,对下面传达迫害政策时,常常不用红头文件、不留文字,是为了在被清算的关键时刻把责任推给“下面”,推给具体实施、参与迫害的各级法官、检察官和公安等人员。口头指令是难以收集证据的,然而起诉书、判决书上的署名,那可是证据确凿。可是一些中国大陆的公检法人员,到现在仍不清醒,还以所谓“执行上级命令”而被利用着大搞冤案,在这类起诉书上、判决书上签着自己的名字,到大清算的时候,这就是你们当中共陪葬品、替罪羊的证据。

柏林墙卫兵杀人案的例子,是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行恶者的一个前车之鉴。即使柏林墙卫兵手里有上面“开枪杀人”的正式命令,也没有能够逃脱法律和正义的制裁。而只靠“口头指令”就去具体执行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人,结局不更惨吗?

法轮功弘传一百多个国家,一亿多修炼者获得了健康的身心,他们用高尚的道德和健康的身体福益着社会,于国于民百利而无一害,迫害法轮功是一个涉及上亿人信仰的天大冤案,逆天而行,人神共愤,必遭恶报。

目前,迫害法轮功的魔头江鬼已成僵尸,主要元凶薄熙来、王立军被判入狱,周永康被秘密逮捕审查,李东生、苏荣、徐才厚等被移送司法审判等,“610”更因为恶报惨烈而被称为“死亡职位”, 中共政法委向高层递交报告中的统计数字:2013年,自从薄熙来被判无期徒刑后,各级政法委官员被以暴死、车祸、他杀等各种形式毙命或双规、落网等人数多达453人(其中公安392人,检察院19人,法院27人,司法5人,非公检法司系统10人),他们的悲惨下场证明了恶有恶报的天理。在此奉劝正告:各级执行迫害法轮功的公检法司和 “610”系统人员更应识时务,天灭中共在即,赶紧放下屠刀,顺应天意,停止迫害,弃恶从善,悔过赎罪,退出中共,保护善良,为自己和家人留退路留后路留出路,万万不可留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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