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圆融

华风


【正见网2002年01月02日】

宇宙的演运,物质的规律,生命的成败,都包含着圆融之理,圆体现了运动的机律及完美。

大法给每一层空间都开创了圆融的因素,同一层次的不同空间所证悟的不同法理,都可在其范围内如意解说,自在显现;同时,又因相同的结构而须遵循同一天体原理,互为制约,共容共存。

在从微观到宏观的穿越中,大法造就的不同生命,不同本源,不同体系及标准,由“真、善、忍”宇宙特性贯穿始终,层次越高,空间场越大,包容性也越强,也就越能舍弃,从而无所碍障,上下融通,祥和圆明。

但随着宇宙的败坏而变异的旧势力,固守着变异的观念和自身的利益,在本质上已无法达至圆融的真境,因而注定了他们的安排必将失败,必将被正法所清除。

只有同化宇宙特性而无漏,方能真圆融。

在正法中锤炼的大法弟子,无论是在讲清真相中,还是在邪恶的猖狂迫害下,皆以坚如磐石的正信正念,以为真理舍弃一切的无私境界及大法赋予的智慧,完成着法在世间的圆融。

正念除恶是慈悲的圆融。救度世人是无为的圆融。

对于在正法修炼中同修之间因层次不同出现的观点各异及矛盾(除了必须清除的邪恶破坏法的因素),一味坚持任何相对正确的正解,都会使问题激化,只有站在大法的基点上,以在法中修出的容量与祥和,及一个法粒子的纯正心态,舍弃根源于私的种种不同层次的执著,求同存异,才能走向圆融而整体提高。

在大法中修出的圆融,是能于法中不断修正的金刚不破、舍尽的正性之本的自然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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