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庭式迎娶盲女 高德操为后世楷模

童心


【正见网2014年02月26日】

从一个人的婚姻观,可以彰显他的道德修养。在古代,定婚男女一旦约定终身,那便要终生信守承诺,终生相守,不离不弃。无论变得贫富贵贱,或者家庭、身体条件发生了怎样的改变,都要遵守自己的诺言。刘庭式就是这样一个有德有信、有情有义的正人君子和伟丈夫。

北宋时的齐地人刘庭式,为人正直,心胸坦荡,信守承诺,表里如一。他在青年时,经人介绍与一同乡女子约定下终身,两家经媒人撮合达成婚约。准备过几年送聘礼迎娶过门,结成百年夫妻。

后来刘庭式应试金榜题名,中了举人,可恰在这时,他的未婚妻却因为患病,两眼都失明了,多方医治无效,竟然成为一个盲女。女家是一个农耕之家,家里很穷,又无权无势,哪敢再提起女儿的婚事。那女子经常是以泪洗面,悲叹自己的命运不济,更难免耽心未结成亲的丈夫变心退婚。

未过门妻子的身体变故当然也传到刘庭式的耳朵里。有人规劝他不要迎娶那农家盲女,以免误了自己的终身大事,毁了自己的一生幸福。刘庭式笑着说:“我的心已经许配给她了。虽然她两眼瞎了,怎能违背我当初的本心呢。”最后仍旧迎娶了盲女,并和她相扶相搀、相濡以沫,共同生活到白头偕老,被人们传为千古佳话,刘庭式也当然被人们奉为信守承诺、遵守婚约的楷模。

古时汉人看待婚约,如同看待国家间歃血为盟、看待兄弟间结拜为盟,患难与共、生死相依。盟誓本身含有永恒性,所以称“山盟海誓”。谁若破坏这种应当守恒的约定,就要受到上天和道义的惩罚。“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诗经》)可译成:与你订立了契约,只有死亡才能把我们分开。牵着你的手,与你一起老去。做出了婚姻的承诺和誓言,就要心甘情愿的相依相守,荣华富贵不变心、灾难贫病也不离不弃。

然而,在中国大陆,人们在无神论的毒害下,在黄毒浸染中,正统的婚姻观已被人们彻底颠覆殆尽。什么闪婚、试婚、一夜情、包二奶、简直把婚姻当成了儿戏,随心所欲、无所顾忌。更有甚者奸盗邪淫,争风吃醋,杀人害命,随处可见,且无所不用其极。弄得多少人家妻离子散、家破人亡。如此下去,哪有婚姻和谐美满可言,更无家庭安定幸福可谈。只有摒弃无神论的蛊惑宣传,远离黄毒的侵蚀毒害,才能重拾终生相守的婚姻正道,尊崇贫富不移的婚姻理念,如此则家庭幸福可期,婚姻美满有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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