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营救中悟道

净源


【正见网2013年01月20日】

亲人同修被迫害,我们第一步营救是请律师做无罪辩护。非法开庭时,当亲眼目睹昔日阳光自信的优秀青年,如今竟戴着脚镣,在狱警的押送下,一步一步的移向法庭,我的自尊心、名利心、体面心以及巨大的亲情执着,一涌而上,化作泪水,倾泄而出。

记得当看到他那消瘦的面庞时,我泪流满面,心里求师父救救他。师父点化:“我不是给你治病的”。

次日早晨,我躺在床上,认真反省了两个小时,真正的站在理上看清了整个事件的来龙去脉。我悟到,我们家人能在正法时期救度众生,与师父同在,这是宇宙众生永远都不可能再有的荣耀,作为一个最幸运的生命,不去珍惜这分分秒秒,却陷在情中怎么能行呢?亲人的关系只是来到世间的一种临时组合,今生能成为一家人,是因为久远的缘分所致,我们真正来世的目地,是为了助师正法,救度众生......

因为自己悟对了,所以心里特别踏实,早晨开灯时,发现棚上吊着的三个灯全亮了,其中一个灯泡已经坏了好几年了,从没亮过。晚上发正念时,我更静了,发正念中,我悟到,我不是站在为私的基点上保护亲人,而是站在为公的基点上护法。想到这里,从我身上飞出一些武将,每人手举大刀,威风凛凛,立在所有参与庭审的邪党人员的身后,等它们的表现。而参与迫害他的六一零人员,已经失去被救度的机会,被护法神喊着名字追杀。此时,我没有仇恨,只有威严,我感受到了正神的力量,那对邪恶来说,是不可抵抗的。这次我发了一个小时的正念,发完后,感到另外空间血流成河。

第二天,我又认识到,我们全家都有对美好婚姻的向往,父母也盼着找俩个好儿媳妇。其实,能在正法时期聚成一家,是由于在层层下走过程中结下圣缘所致,今生有来做父母的,有来做儿子的,那当然肯定就得有来做儿媳的,大家都是同样的缘分。知道了我们的来源,那也就明确了今生的目地:“只为得法入世来”(神韵歌词《真相早已说明白》)。今生成为一家人,并不是来过好日子的,而是互相提醒,共同精進,最终“回天是彼岸”(神韵歌词《回天是彼岸》)。当认识到这些时,我感觉心清体透,有一种迫害烟消云散的感觉。

后来,我又认识到,我有很重的对名利的执着,当目睹亲人的财产受到重大损失,想起他往日的风光,悲怆不已,怨天怨地。旧势力给我们家人的这一重拳,没有使我跌倒,反而让我更加清醒,使我深深的意识到,作为修炼者,必须放下一切对世间的执着,无条件同化大法!

当悟到这些的时候,我不再把被迫害的原因都归到他一人的身上,我明白了作为营救的同修应该无条件向内找,而不是盼着被绑架的同修如何向内找。梦中,师父点化,要解决他的问题,牵扯到很多宇宙的问题,其中有三个宇宙和此事关系最大,错综复杂。梦中,我清晰的看到了那三个宇宙的结构,醒来后我悟到,那三个宇宙就是我们家的三个人,我们在外面的同修在法上认识,做好自己,其实表面上看,是我们在营救他,其实是每个人做好自己应该负责的那一部分而已,其实都是给自己做的。

有了第一次营救的基础,我们又展开了第二次营救,去公检法讲真相要人。我和另外一名亲人同修配合着去找迫害他的责任人,由于外面的同修帮助发正念,过程中做的很顺利。但是我怕心比较重,所以对于第二天去六一零讲真相有点惧,同时又因为听到法院人员说亲人会被重判,心情很压抑,晚上没睡好觉,到了天快亮时,我又在师尊的启悟下明白了很多法理。

我看清了自己的私,表面上看我是在给公检法人员讲真相,骨子里是想帮亲人减轻痛苦,目地不纯,所以做起来感觉力不从心。悟到这些,如云的压抑感尽释,天清体透,带着慈悲走進公安局。此时,我发现这场迫害根本就不存在!

最后我们去了看守所,过程中也遇到了一些危险,都在正念下化解了,过程中提高了心性,给相关人员讲了真相,做完了自己该做的,在这过程中我又认识到不求结果,只重过程的法理,一路走下来劝退了二十名普通民众,心里感到很踏实。

最近由于看到亲人的事还没出来好的结果,又常有亲情往外返,我就按照法理用正念对待,把魔难当成提高的好机会,这样想着,再难受也能过去。还有因为他媳妇是新学员,对这次迫害完全用人心对待,痛苦万分,把责任都推到我们家人身上,甚至对我父母非打即骂,我又生出了仇恨心。后来我换位思考,如果她是我的亲妹妹,我也会这样想吗?于是我发现对她还是不够无私,对她的痛苦比较冷漠,没有完全站在她的基点上想,想通了这个问题,一提到她不再是瞧不起,而是同情和理解。

可能我这些想法都在法上吧,昨天一个旧势力的神在梦中跟我说,它不会“考验”我了,让我准备好身份证,可能随时提前考试拿毕业证了,然后它领着两个我不认识的人走了,说是要继续考验他们。醒来后,我认识到,即使旧势力,如果你达到法的标准,它们也是无话可说了。

以上是我在营救亲人同修过程中悟到的部份法理,写出来与同修分享,不足之处,恳请同修慈悲指正。

(English Translation: http://www.pureinsight.org/node/6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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