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风悠悠:汪一清,受人尊

默安


【正见网2012年10月03日】

一、汪一清,受人尊

《续笔乘》记载,嘉靖末年,有一位学校的教师,名叫汪一清,遇乱被抓。他见贼人捆来一个女人,是他的朋友之妻。汪一清就把她认作自己的妹妹,答应将她赎出。贼人就把他们二人,关在一间房子,一个多月都关在一起。汪一清心洁气正,从来不起邪念。

一个月后,汪一清的家人,送来赎金,贼人才将他们二人,放了出来。那个女子,方得准其赎归。

女子的丈夫即汪一清的朋友,听到妻子的诉说,感动得流泪,拜谢汪一清不止。

汪一清当年去京城应考,随即登第。

周氏按曰:明智之人,当属汪君;古往今来,皆受人尊。
   
二、张文启的奇喜

《不可不可录》记载,明末,福建人张文启,与周某人,一起在山中避寇。有一个少女先在那里,她看见二人来到,仓皇想要逃避。张文启说:“你孤身一人,离开必定遇寇。我们都是诚实人,决不相犯与你。”

夜半时分,周某人想要淫女,经张文启极力阻拦,得以停止。等到早晨,周某人讨厌张文启的存在,但又无法摆脱他。于是,三人一同出山,得知贼寇已退,张文启赶快查问女家何处?及时的送归而别。

后来,张文启经他人介绍,做黄姓者的女婿,女家嫁妆非常丰厚。张文启娶妻归家,仔细一看新娘,原来她就是他在山中所遇、所护之女。妻生二子,都登第。

三、池州船家的奇祸

康熙癸卯年(1663),池州地区涨大水。有人驾舟,救起一少女,想要污辱她,少女从船上忽地投入水中,遇树得生。

一年后,少女嫁往他村。结婚时,少女看见公公,就是当年在船上威逼自己的人。她非常痛恨,哭着将前情,告诉了送嫁的人,然后就自己吊死了。

后来,女家与婿家打官司,此事才被大家知道。

周氏按曰: 颠沛流离之际,保全一个妇女的节操,功德必倍于平时;损坏一个妇女的节操,过失也必倍于平时。得失有天渊之别,值得特别谨慎。必要处处提醒:善因我立,福必我得;邪由己做,恶必自受!
    
(均据清代周思仁《安士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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