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们的变化为何如此惊人?

新城


【正见网2012年09月08日】

“有个学员是山东某某市针织厂的,学法轮大法之后还教其他职工炼,结果把一个厂的精神面貌全带动起来了。针织厂的毛巾头过去经常往家揣一块,职工都拿。学功以后他不但不拿了,已经拿家的又拿回来了。别人一看他这样做,谁也不拿了,有的职工还把自己以前拿的都送回厂,整个厂出现了这个情况。”

这是法轮功创始人李洪志先生的著作《转法轮》中的一段话。语言浅显明白,修炼不修炼法轮功的人都能看懂。当然对于不修炼的人来讲,要做到把自己以前通过不正当手段拿回家的东西,再送还给人家,可能有相当大的难度。可是作为一个真心修炼法轮功的人呢,他就应该送还;即使因为其它原因不能送还,他也要想办法弥补。

明慧网二零一二年八月二十六日有一位河南大法弟子写的文章《“真善忍” 的法理改变了我》。文中的女主人公以前在军人服务社工作,经营的全是生活用品。为了防止监守自盗,单位让她们两个人上班,每人一把钥匙,门锁得俩人同时在才能打开。可是下班就不一定谁有事先离开了。当另一人不在时,她下班就往家拿东西。

一九九七年,已经退休的她开始修炼法轮功,拜读了《转法轮》后,才明白自己以前做了许多错事。对照师父的要求,她就应该把东西退回去,可是谈何容易,有些东西已经用过或送人了,而且她又转业到了地方,退都退不回去了。她真想坐那大哭一场,悔恨自己以前太自私了。

后来单位组织一些活动,不管是旅游、聚餐等等她都不参加。想为单位节约开支,弥补自己的过错。

再后来她与儿子住到了一起。孩子单位有舞场,她就志愿给儿子的单位卖舞票。在卖票时经常少钱,从没有多过,不管少多少,或收到假钞,她都自己补上。时间长了,和检票员熟了,检票员对她说:“你要是钱对不上给我说一声,我不撕票,差多少我给你补多少票,要不咱在这儿辛辛苦苦的还得赔钱,多不划算。”她笑着说:“你真好,你是一片好心,我谢谢你的好意。出错是自己粗心造成的,自己应该赔,以后我小心点就是了。你要是给我补上,以后我有依靠心,工作上不细心,这样对我不好,对单位也不好。既然干这份工作了,就认认真真的干好,对得起自己的良心。”

检票员总是说:“你真是一个大好人,工作真认真。”她就笑着说:“做人要明明白白地做人,不贪不占,光明磊落才行。不是说人在做天在看吗?好人才能一生平安。看你多善良,不然你会怕我钱对不上,想帮我补票吗?可站在另外角度上看,你是帮助我做不该做的事,所以我拒绝了,实际我也是爱护你,使咱俩都不做不应该做的事,对你对我都有好处。所以咱俩以后在做事上或和别人交往时,就是对待亲人也一样,看这事对别人有好处没有、对别人有伤害没有,符不符合真诚、善良、宽容、忍让这个原则。如果符合咱就是天地承认的大好人。就会有上天的看护。别看当时失去一点,忍受一点,这可是最大的欣慰和幸福。”她说:“你说的太好了,我听你的。”

舞票都是工会主席用档案袋装好,袋上写着日期和票数交给她。她经常发现多票,就写条子说明多了多少张票,装进档案袋,等交款时退给工会主席。第一次退票时工会主席很吃惊:“你查清楚没有,不会多吧!”她说:“我点清楚了,确实多了几张。”可是后来还是经常多,不管多几张她都如数退还。

后来儿子知道了,回家说:“妈,我们单位有人说你退还舞票,到财务科交款一有假钞你马上补上,从来都不说什么。你真好,这可给我装脸面了。”她说:“你知道妈是炼法轮功的,我要按照师父说的做,大事小事都得按真、善、忍的标准要求自己,当师父的真修弟子就必须这样做。我要没学法轮功,我绝对不会这样做。因为票是她点清送来的,档案袋上写的清清楚楚,我不说谁都不会知道,现在谁怕钱扎手,想弄还弄不来呢!何况这没有人知道的事呀!可我是修炼法轮大法的,绝对不能那样做,师父叫我们同化真、善、忍做道德高尚的人,我不能不听师父的话呀!希望你也要约束自己不要占公家和别人的便宜,记住吃亏是福。不是说人要积德行善,为子孙积德积福吗?”儿子说:“我知道法轮功好,从你的脾气改变和身体的健康,就能证明,法轮大法就是好。”

这一天还有一篇文章《法轮大法救我出苦海》,是一位化名“白莲”的大法弟子写的。白莲自述说:一九八三年,我出嫁了。在婆家,我是唯我独尊,丈夫象对待小孩一样无微不至地照顾我。我不吃肥肉,他就把瘦肉剁成馅包饺子煮给我吃,甚至还给我打热水洗脸、泡脚。在家里,我说一不二,我说朝东他不敢朝西。我个性极强,得理不饶人。有一次托丈夫的叔父办事没办成,我就跑到他家去指着他的额头责问他。叔父大小是个领导,从来没有人敢对他这样,顿时他的脸都气歪了,涨的通红,以后看到我就绕开,不理我。我还会精打细算,拉关系走后门,做生意也有一套。我这么“厉害”,应该过的称心如意吧?恰恰相反,我没过上一天舒心的日子。

白莲患有一身的病:肾盂肾炎、乙肝、胃窦炎、肠炎,贫血(血色素只有五、六克),浑身酸软无力,面黄肌瘦;一次吃了一点猪蹄,却九天睡在床上不吃不喝,肚子胀的象石头,上头胀,下头拉,那是真痛苦啊。

象白莲这样的女人能变好吗?您还别说,她看了法轮功的书籍后,一下子明白了自己年纪轻轻就弄了一身病的原因就是她太“厉害”了,太“自私”了,太“精明”了。

修炼后的白莲对个人利益看淡了,对人也越来越宽容、真诚、善良,处处按“真、善、忍”的标准做好人。

白莲在缫丝厂上班,任务是“选茧”,把蚕茧中的次茧挑出来过秤,按干的多少付工钱。以前“选茧”,为了凑秤多得钱,乱捡一气,把好茧当次茧,捡的快,钱得的多,自然厂子经济损失的就多。可是她炼了法轮功了,她想修“真、善、忍”嘛,就得认认真真地选。一认真,手脚就慢了,挣的钱少多了,但厂子经济损失的少,白莲的心里很踏实。

以前班上不了,在家里象少奶奶,什么也不做,什么都做不了。现在可好了,每天骑自行车上下班来回跑三十多里路;回到家从六楼下来提水,一只手提一桶,一口气从一楼上到六楼;拖地、做饭、洗衣服……,什么活都抢着干。只因得了大法,什么苦都不算苦了。

修炼啊,可不象人想象的那么简单,特别是去那些从自私派生出来的各种人心时,真是剜心透骨的。这一天发表在明慧网上的文章《大法使我变成了不计较个人利益的人》,从一个侧面说明了这个问题。

这是吉林省的一位大法弟子写的,她自述道:那时我在商场卖服装,和另一个人合租一个摊位,当时我要不是学大法,一天不知要和人家打几架呢?因为我上啥衣服,第二天她准跟着上啥衣服。去我那个利益心、争斗心、妒嫉心、怨恨心,那真是剜心透骨。我每天就是严格按照师尊法中要求的去做,去掉这些心,还得做到忍。那个忍真是象师尊在《转法轮》中讲的那样,勾心斗角不亚于韩信的胯下之辱,按着法的要求,严格要求自己。几个月后她和我说:“我真服你们法轮功了,我有三个妹妹,没有一个不和我争的。”她说她是佛教居士,做不到我这样,并要求和我合伙上货。就这样我们俩合伙做了一个专卖店。都说合伙生意做不了,我们做的很好。

这位大法弟子后来跟着一个老板卖服装,老板同时经营好几个品牌。有个厂家的业务员,想让她多卖自己的货,背着老板每件货给她另提二十元。在别的地方她都是这样做的,只要货一進店,钱就到位,可这位大法弟子从来不要,货照样卖,并给这个业务员讲真相,讲大法好。这个业务员很认同大法,她说其它地方的店员没有一个给她退回的。

二零零八年,老板又开了一个分店,叫她一人在那里,可见老板对她有多信任。去年有个业务员一再要求老板把她调回总店卖她的货,老板说什么也不同意,说换人这个分店就得黄。别人家的老板很羡慕地对老板说:你家雇了个好服务员。其实他们背着老板和她说,要给她加工资,叫她去他们那里工作,她都谢绝了,并给他们讲真相,他们很认同大法。

法轮大法已经传出二十年了,多少大法弟子在默默地感化着世人。他们为什么能变得这样好?上述三位大法弟子的变化已经足以说明了:她们的变化来自于法轮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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