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之所为,阴司皆有纪录,蒙骗不得(共二文)

陈必谦


【正见网2012年07月28日】

一、死后复生,太守震惊…

 据《感应篇广疏》记载,吴郡某司理(官职名)在二十八岁时,突然死去,一天后又苏醒过来,急迫地呼喊家人,赶快请太守及其部属来。太守一到,司理马上跪在地上,说:“我到阴司后,乞求冥官饶命,开始冥官不答应,后来说:‘你能复生后劝千人不吃牛肉吗?’限期三天。因此,今天侥幸再生,如果各位不为我遍劝百姓,我就再也没命了!”

太守及在场的人,大家都假装答应,但是其实不去劝说百姓。过了三天,司理真的又死了。太守很震惊,立即召集部属,要求共守此戒,又在交通要道、大庭广众中,广泛宣传:牛是农民忠实的友仆,最是勤苦,贡献于人很大,所以不可杀牛、食牛。发动群众,共同签名戒杀牛、戒食牛肉,获得了数千人的签名簿,烧化奉稟于阴司。

过了一会儿,司理就复生,说:“我被鬼抓去,冥官发怒,正要责问我,忽然黄衣人拿签名簿到,说:这是戒食牛肉人的姓名。冥官打开一看,非常高兴地说:“不但可以再生,而且还给你延寿七十二岁;太守与那些百姓,都会获福德。”

后来,那位司理,果然享寿至百岁而终。   

二、人之所为,阴司皆有纪录,蒙骗不得

根据《戒牛汇编》记载,嘉靖年间,福建布政使官胡铎(读夺),设宴招待嘉宾。在座的尚书林俊,忽然昏死熟睡,大家都喊不醒,过了好久才苏醒过来。林俊尚书说:“真奇怪啊!我刚才被喊到阴间,冥官是我的祖辈林聪尚书。他说:‘今天的阎罗王,就是宋朝的范文正公(范仲淹),我是他的部属,因为你从前做县令的时候,没有禁止宰牛,应当减寿一纪(十二年),所以特意把你叫来。’我辩解说:‘我担任某县令时,曾经发布了禁宰牛的榜令,案卷还在。’林聪惊愕地说:‘难道检查失误吗?’赶紧命令差役再查。一会儿,该县的土地神把我发布的禁榜文告,呈了上来。林聪看后,很高兴,仍旧代替我上报,还寿一纪,命令差役送我回归。”在座的客人听后,都为之震惊,一个个发誓不再吃牛肉。

林俊尚书,果然过了十二年后,才寿终正寝。
  
贫人盼望富裕,富人盼望富贵,贵人就盼望长寿。冥冥之中,因为杀牛一事,当官者为此增寿的,不知有多少?为此减寿的,也不知有多少?可惜阴阳隔绝,我们不能觉悟。
 
周氏按曰:阴间冥官公正,一般不会出现差错。林俊的故事,是属于特殊事件,但因此就教育了我们。我们在平时做了坏事,人们没有发觉,但阴间却已经登记。大限一到,自然不会放过。蒙骗得过世人,却无法蒙骗鬼神。所以,我们平时做事,千万应当谨慎,不要铸错了因果。

(事据清代周思仁《安士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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