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草也是有灵性的生命

中国大陆大法弟子 昌元


【正见网2012年06月05日】

我是一名在九六年得法的中国大陆大法弟子,当时我是一名警察。“七•二零”之后,在二零零零年末被邪恶以莫须有的罪名非法绑架迫害,邪恶要我在“邪党”和 “法轮大法”之间作出选择,我坚定的选择了修炼法轮大法。在被非法异地关押、迫害了几个月后,经家人努力奔走营救,于二零零一年被邪党从看守所放回,并从公安机关调到一个乡政府当了一名基层政府的公务员,工资也被降了三级,现在已经退休在家。

一直以来,我都默默的和同修(包括家人同修)一起坚持学法、炼功,有机会碰到熟人也讲讲真相,后来经同修多次帮助鼓励,我终于鼓起勇气拿起笔写下个人修炼中的点点滴滴,以这种方式投入到助师正法的大洪流中。今天我要给大家交流的是我在生活中所遇到的一件真实而又神奇的小事:

记得大约在二零零七年的四月份,我和家人一起去为过世的舅母送葬,按当地风俗大家都是步行,有的抬着祭奠用的被子、毛毯,有的拎着花圈,我也拎了个花圈。 因为当时发丧的时辰还没有到,所以大家都在村口的路边等着,我因为有些无聊,就习惯性的用脚在草地上踢来踢去打发时间,就这样无意中一下就踢断了一棵头上盛开小花的小草。说也奇怪,就在那一瞬间我就感觉到踢断小花朵的那只脚踝处剧痛无比,一下子就痛得不能落地。当时我的头脑中一下子就想起了师父在讲法中曾明确的告诉我们“不能无缘地伤害任何一种生命”(不是师父原话),我想:“因为这个小草也是有生命的,我怎么能够随意的去伤害它呢,还把它很美丽的花朵给踢断了,它该有多么痛苦啊?”想到这些,我立即默默的对师父说:“师父,我没有按照大法的要求做,我做的不好,我因为只顾自己一时快乐而故意伤害了这棵小草,我错了。”然后,我又对小草说:“小草啊,我错了,我伤害了你,真对不起,请原谅我吧,我以后不会再伤害无辜的生命了。”说着我就把脚慢慢的放到了地上,就这几句话的工夫,原本很痛的脚竟然已经缓解了很多,好象小草真的听到了我的话,看到了我是发自内心的认识到自己做错了,从而原谅了我!我真的感到有些震惊,也觉得很神奇,就这样等了没有几分钟后,送葬的队伍出发了,我的脚也基本上不痛了,我就随着大家一起走了起来。

通过这件事情使我清楚的认识到了“万物都是有生命、有灵性”的这个法理,也认识到了作为一个修炼的人,一个正法时期的大法弟子,要在处处时时注意自己的一言一行,按照师父所说“怀大志而拘小节”(《精進要旨》<圣者>),做好三件事,助师正法救众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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