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果实录:济人者得济,溺人者自毙!

秦自省


【正见网2012年05月18日】

明朝少师(官名)杨荣,字勉仁,福建建宁人,祖辈从事船渡工作。有一年,遇上溪水暴涨,冲毁民房,被淹在水里的活人和淹死的尸体,一齐顺流漂下。

其他的船工,都去争抢水上货物。唯独少师的曾祖和祖父(都是船工),他们一心一意地忙着救人,没有去捞取任何一件器物。

乡里人都笑他们太愚蠢!他们却回答说:“我们靠驾船摆渡所得的钱,已经足够自养了。乱取不义之财,不是我们的愿望。”

后来,等到少师父亲生下来时,家里已渐渐富裕了。有一天,一个道人路过他家门口说:“你们祖辈上,积有阴德,子孙就会显贵了。现在,我指点一块风水宝地,将来,可把你家的亲人,葬到那块好地上。”家里人就按他说的去埋葬,就是今天所说的白兔坟。

后来少师出生,年纪很轻,就考上了功名,地位达到三公(辅助国君、掌握军政大权的最高官员),曾祖和祖父,都受封了相应的官职。
   
周氏按曰:康熙丙子年六月初一,夜半时分,崇明县海潮猛涨,冲走沙镇一十八所,许多的人、畜、器物,都伴水而来。有一个人,伏在一个大柴堆上,被海水冲向岸来。但他还没有到岸时,有一个人想得到柴木,就用钩子去钩柴。没有料到钩子一钩,柴堆忽然散开,柴堆上的人,因此就被淹死了。这是用钩子取柴的人,所造成的。

刚到傍晚,那个钩柴人忽然发疯,自言自语说:“我一家四口人,都为涝财,被淹死;唯独我还有幸存的希望。不料今天,我为贪涝不义之财,却淹死了你(指那个伏在柴堆上的、被他害死的人)我因此也活不成了!”这个人,当晚即暴亡。

由此可见,利济别人的人,自己也获得了利济。一味贪财的人,财物最终还是不属于自己。好人乐于做好事,终于得到好处;恶人费尽心机,却获得苦报。真是神目如电,明察秋毫啊!
   
(事据清代周思仁《安士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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