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炼人要符合修炼标准

天缘


【正见网2016年08月01日】

师父在《二零一六年纽约法会讲法》中有一段答问:“弟子:一些同修夫妻离婚后再和其他同修结婚,有的离婚了又在一起。弟子不明白,作为修炼人,这样做合法吗?
师父:为情离婚再婚,作为一个修炼的人,给大法弟子称号抹黑,旧势力能放过你吗?男女之间结婚是神定的,包括人类的存在形式,人类的生活方式。不结婚在一起,当然从法律上讲不合法,从修炼人角度上讲,那是不符合修炼人标准。”

我身边有的同修也有类似的情况,平时认为这点小事没啥,有的不检点,离婚后在和其他同修结婚,为情离婚再婚,离婚不离家,有的不结婚在一起居住,迫害中有的同修怕株连家人办了假离婚,还在一起住。对这些事没有深刻醒悟,认为是日常生活小事不注意,常人社会世风日下就这样,不和睦就离开,和睦就在一起住,什么法律的合法性,大家都这样就成了一种所为事实婚姻的合法性。强迫法律承认它的存在性。美其名曰法不责众。

但是、作为修炼人就不能和常人一样,男女之情不结婚在一起是不合法的。从修炼角度要求自己,男女之间和睦想在一起住的就去民政办理结婚手续,登记注册,领取男女双方《结婚证》。这样才合法,符合修炼人的标准。才能不被旧势力抓把柄。如果有一天到正法结束时,就差这一项没做到,就不符合修炼的标准,那旧势力能放过你吗?你按照师尊要求真正做到了吗?回天您能回得去吗?哑口无言,那可就是千年等待毁于一旦。哭都找不到门啊!与此同时,我们有位同修通过师父这段经文深刻悟道修炼的严肃性。领着爱人,赶紧到当地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男女双方补办领取了《结婚证》。

有一天这位同修来到我家说: “你看看我的右手在两年前夏季的一天到朋友家下楼回家,走到水泥平地时感觉两腿好象有绳子拌了一下似的向前摔了一跤,把右手心咔出一横条三寸多长大口子,咔漏骨头,到医院缝合了十三针,愈合后到现在右手还是有点发紧打不开,你看是怎么回事” 。我用天目看到另外空间: “他的手心疤痕处压着一份离婚书”,我问《离婚书》这受伤处是怎么回事: “《离婚书》说: “是不结婚在一起住造成的,等到正法结束时不会让他走的”。当时他从兜里拿出离婚书当场撕掉,离婚书影像渐渐消失了。新办的《结婚证》显现在疤痕处……”。过了几天后他的右手伸缩恢复正常。这件事情就是旧势力在专漏洞抓把柄干的,或用其它不同的方式迫害你,只不过你自己不知道。修炼要按师尊讲的去做,不断的用法归正自己,修正自己行为,向内找、自己管理好自己,不让邪恶专钻空子抓把柄,向内找补充不足。悟道做到才是修炼。从修炼角度要严格要求自己,符合修炼标准,无漏方能圆满回天。

由于修炼层次所限、不足难免,望同修海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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