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民珍事:爱民为本,周忱理财利国利民

默安


【正见网2016年05月01日】

洪熙五年(1430),明仁宗朱高炽,感到国家的财政管理很不完善,有漏洞。特别是江南地区,更为严重。仅苏州、松江两个府,就欠应交中央政府的税赋粮食八百多万石。他希望能找到一个能干的官员,到那里去监督整顿这件事。他问朝臣们,谁能胜任这个任务?大学士杨荣,推荐了周忱。

周忱是永乐二年(1404)的进士。明朝在朝廷中设立了“庶吉士”,是些准备用作朝廷的官员,事先进行练习的人,有点类似见习生的性质。成祖又从庶吉士中挑选二十人,到文渊阁继续学习。那时有一个人自荐道:“禀陛下,学生年纪尚小,愿前往继续学习。”这个人就是周忱。成祖觉得这个年轻人挺有志气,就选中了他。后来,他任了刑部主事、员外郎等职。一干就是二十年,尽管他满腹经纶,却无人赏识。仁宗了解到这些情况以后,同意让周忱到江南去,任他为工部右侍郎,巡抚江南诸府,总督税粮。

到任后,周忱找了一些当地父老,向他们询问欠税的原因。父老们都说,那些大户,他们的土地增加了,却不肯加税,这些税都让贫苦农民负担。小民负担不起,纷纷逃亡。这样,税额的缺口就更大,贫民下户的负担,也就更重。

他觉得父老们的说法是对的,便制定了一个“平米法”,公平地分配税赋负担。他又上书仁宗,让户部铸造标准铁斛,分发到各县,作为量器的标准。这就避免了粮长用大斛进、小斛出,盘剥农民。

所谓“粮长”,是上方指定的负责征收粮赋的人。过去的惯例是每县设立粮长三人,一正二副。每年七月,三个粮长一起到南京核对赋税数量,然后还要以送粮为名,到北京户部。这往返路费花销,都要摊派到农民头上,大大地增加了农民的负担。周忱规定:只设立正副各一名粮长,到南京、北京办理有关手续,每次只去一人,二人轮流着去。百姓都很拥护周忱的这个办法。

各县收粮,并没有固定的仓库,就放在粮长的家里,因此出现了许多弊病,人们认为这是造成税赋短缺的一个重要原因。周忱让各县在漕运水道旁,修建仓库,仓库设“粮头”管理,而不是设“粮长”。如果税赋总额超过六七万石,才设立粮长一人,称为“总收”。并且,官府还要派专人监收粮食,而不是由粮头、粮长一人说了算,他们只是履行一下手续。每年上缴中央政府的税赋,并不是收上来多少就交多少,而是按规定的数量交。因为减少了许多中间盘剥的环节,所以上交后总是有余。余下的粮食,继续存在库中,叫做“余米”。一些与税赋有关的花销,就从这些余米中支出,不再向农民征收。第二年地方政府向中央政府交纳税赋的时候,总数就增加余米的百分之六十,第三年则增加百分之五十。这样,中央的和地方的收入都有所增加。

明太祖朱元璋,征伐江南的时候,把那里原来元朝政府赏给功臣及子弟的土地,都没收了,称为“官田”。以后犯法的恶霸地主们的土地,也都没收,充作官田。这些官田,租给百姓耕种,收一份租赋,共达二百六十多万石;而原来地主的租籍仍在,还要征收一份租赋,达二百七十七万石。这样,这一地区的租赋负担,比其他府重得多,百姓承担不起。周忱与苏州知府况钟,经过一个多月的认真核算,把这里的租赋总数减到七十二万石。其他各府也按照苏州府的办法,核定新的租税总额。这样做,表面上看税收减少了,但实际上,因为农民负担减轻了,生产的积极性提高,粮食增产,国家的收入反而多了。

洪熙七年,也就是周忱来到江南的第三年,江南大丰收。除去缴纳租赋,农民手中还有大量余粮。明仁宗自然也很高兴,下诏让各府县以官钞用平价从农民手中购买余粮,贮存备荒。仅苏州府就得米二十九万石。当时全国公侯俸禄、军官的月俸,都可以从南方储备的米中支取。

过去,苏松地区输送到南京的租赋,每石要加收六斗的运输费用。现在,由于各地都有了粮仓,不必运往南京。仅这一项,多得的粮食就达四十万石,加上用官钞购得的粮食,总计达到七十多万石。都在各地建仓储存起来,准备赈灾之用,称为“济农仓”。这些粮食,每年赈灾后,仍有富余。运输费用、损耗甚至丢失等等,都从这些粮食中支取。修河工程用粮,以前都是从农民那里征收,现在也从这里取用。

明仁宗对周忱在江南的政绩非常满意,下诏嘉奖他。周忱在江南任职的这些年,州府郡县,不知道什么叫荒年,应上缴的租赋从来没有拖欠过。

在修河治水、盐赋管理、造船管理等方面,周忱也都有自己的建树和成绩。史书说他:从政以“爱民为本”,这是他能够取得突出的政绩的一个重要原因。

“皎皎者易污”。周忱政绩斐然,也招致一些人的诬蔑和攻击。仁宗在很长时间内,不相信那些谣言和恶意中伤。但后来,有些话他还是听信了。但让周忱离任后,那里的赋税情况,很快就会恶化。而百姓心里有数,还在周忱在世的时候,就已经到处为他建立了生祠,经常拜祭,感恩不尽。

(《明史•周忱传》《明史•食货志》《明会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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