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清民乐

清踊


【正见网2015年08月19日】

清朝的张埙是江苏人。康熙十七年,担任登封县令,单骑上任。途中与登封县的小吏同宿,小吏竟不知他是长官。到任后,发誓不取百姓一文钱,不冤枉一人。他在县衙前树立一块巨石,刻着“永除私派”(即:永远革除谋私的摊派)。他设了一个信箱,百姓可以自己封上信封、投递诉讼状。他招集流亡的人,监督他们耕种,根据土质适合种什么,种植木棉和各种果实。

他大修学校,从县城到郊外,设立了二十一所学舍。教授儿童学习,时常巡视检查功课。闲暇时,他骑着驴,走遍郊区询问百姓疾苦,有小的诉讼,就在农田间断案,方便了百姓。

西部的吕店地区,风俗喜好打官司。张埙查访到里长张文约贤德,就让他引导乡民,风气为之一变。里长申尔瑞(人名)亏钱了赋税,要受杖刑,在路上拾到别人的交税的金钱,就还给失主,宁愿受责罚,也不贪图别人的财物。张埙认为他有义行,表彰了他家。县里的诉讼越来越少了,奸诈虚伪的人无所容身,小偷大多自行逃离。县衙里的执事官,操起农具种庄稼,原因是在官府没有得钱的机会,没有油水可捞。

张埙在任五年,百姓知道了好歹,越来越兴盛,在门上书写“官清民乐”四字。耿介曾叹道:“此地,是别样的一个世界啊。”康熙二十二年,张埙因为政绩卓异被推荐,升任广西南宁通判。离去那天,百姓遮道哭泣,在各乡立了祠堂,挂起他的肖像,在他活着时就祭祀他、以示爱戴,在祠堂里写上“天下清官第一”。

百姓的评价是最公正的。能使百姓评价为“天下清官第一”,只有爱民的官才能做到。中共的官员如果让百姓评价,百姓的评价是“挨个枪毙,有冤枉的;隔一个枪毙一个,肯定有漏网的。”中共无官不贪,灭亡是一定的了。赶快退党团队,才能保命。

(《清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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