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诉江”中的有关问题



【正见网2015年07月10日】

一、以什么样的心态诉江

正念十足、坦坦荡荡、堂堂正正是我们修炼人应该具有的诉江的心态。从人类空间来说,江魔是一个罪大恶极的罪犯,从另外空间来说,江魔是一个必须被销毁淘汰的恶贯满穹宇的恶魔,那么我们大法弟子告一个罪犯、处理一个破坏大法的恶魔,不应该是正念十足,坦荡无执的心态吗?!

部分同修对诉江的问题,仍或多或少的有怕心。有的胆胆突突,经过学法调整,最终能把诉状寄了。有的干脆不寄了,还从师父的法中找借口,为自己的人心找辩护的理由。有的甚至曾经被迫害的极其严重,差一点丢了性命,还不敢起诉迫害过自己的江魔——这种心态不仅仅是怕的问题了,还是在纵容这种迫害。这些都是不正确的人心啊。

其实能不能正念十足的诉江,这也反应了一个信师信法的问题。师父说:“我告诉大家,真正的你自己在把握着,但是力量不够,甚至无能为力,因为宇宙旧势力远远的更大,你又被三界的反理埋着,所以就得师父看着你、帮助你,把握着这一切。不止这些,最根本上我把握着一切,包括从无到有,那都是不能用人的语言来举例子来说明的了,是用什么方式也无法说清楚的了,那力量最大,衬托着一切生命,衬托着从微观到洪观的一切,都在控制之中,不管是多高的神,都控制在那里。” [1] 诉江这件事情,如果不是师父让做,如果不是师父已经给我们在另外空间铺垫好了,我们能做了吗?根本做不了!现在师父已经给我们铺垫好了,如果我们真的是百分之百的信师信法,那么一定会怕心无存的诉江的。

二、诉江的目地是什么

诉江的目地很多了,我个人认识到的说两个。一个是把江魔送上法庭。另一个就是救人了。不仅仅是救公、检、法系统的人,其他的人也救呢。我们地区的同修在寄出诉江状之后,还把自己的诉江状制作了多份,分发给自己的亲朋好友、街坊邻居。给的时候对他们说:“我告江**了,你拿回去帮我看看,你见识广,哪个地方需要改改,补充补充,我再修改,一定要把它告倒!”表面说是让常人给一些建议,实际是让他看一下诉状,让他進一步明白真相呢。听说自己身边的大法弟子把江魔告了,常人很好奇也很震动,很愿意看诉状。明慧网发表的控诉状(通用部分),事情清楚、证据确凿,把江魔的罪行给写了出来,是很好的讲清真相的材料。

三、关于诉状的写法

诉状的写法可以直接用明慧网发表的《刑事控告(通用部分)》和《刑事控告状(个人部分)》来写。在邮寄诉状时,应该两个都寄,才是一个完整的诉状。可能有些同修没有注意看《刑事控告状(通用部分)》,通用部分的第46条是这样写的“这份控告状的后面附有我起诉江泽民的控告状的个人部分,包括我自己的个人案件情况。参见“刑事控告状(个人部分)”附件 。”

也就是通用部分从总体上列举了江魔触犯的法律,江魔的犯罪事情。

个人部分是自己个人受到的迫害情况。最后两部分合在一起寄出去就行。

四,任何人都可以诉江

受过迫害的同修肯定应该起诉江魔了。这个不用争论。

没有受过迫害的同修也应该起诉江魔。这个师父在讲法中已经明确的告诉给我们了,师父说:“是啊,应该起诉它,(众弟子热烈鼓掌)全人类都应该起诉它。它害了所有的中国人,它也害了很多世界上其它地区的人。那么多人都因为它的谎言,将被拖入地狱。”[2]从师父的这段法中不难看出,就是常人也应该起诉江魔。

大陆的《刑事诉讼法》第108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从这一法规当中也可以看出,没有受过迫害的大法弟子和常人,都可以起诉江魔。说白了,看到杀人放火,人人都可以报案。江魔所干的事情不是比杀人放火还严重么!

没有受过迫害的同修在起诉江魔时,我个人认为可以只使用“通用部分”,把通用部分的46条删除就可以。

本地一个同修的家人在听到她修炼得法的丈夫诉江后,她虽然不修炼,但是也义无反顾的表示要诉江。她的诉江状已经寄往高检。

五、诉江中的不纯正的想法

有的同修在寄诉江状时有一种“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的悲壮感觉。这种心态是把邪恶看大了。

有的同修认为诉江就是在站队——能诉江的是精進的,不能诉江的就不精進甚至算不上合格的修炼人。有的认为诉江是每个人必须早晚都要走的一步,……这还是陷在个人修炼提高的角度上来认识诉江的问题。

其实诉江就是诉江,就是起诉江魔,圆容师父所要的。同时救度更多的有缘人。没有一点为私利己的人心在里面。没有一点想要为了自己提高层次的想法在里面。纯粹为了听师父的话,为了众生。这是我浅显的一点认识。

六、诉江中的小故事

我本人没有受过什么大的迫害了。但是我在看到诉江的消息之后,就决定诉江。我的诉江状用的是明慧发表的通用部分和个人部分。寄发诉江状时的心态和我发正念时的心态是一样的,没有丝毫怕,只有一念,应该告它,让世人明白真相。

小故事一:

我在办公室中与同事说我告了江**了。
同事:“别开玩笑了!”
我:“真的,已经寄到最高检查院了。”
同事:“它不是不干了吗!(不当领导人了的意思)”
我:“它虽然不当官了,但是坏事是它干的。干什么还什么,无论什么时候,都要告它!”
同事非常坚定的说:“对!就应该告它!”

小故事二:

一个同事到我的办公室中来,我对他说:“我把江**告了!”
同事:“别开玩笑了。”
我:“真的告他了,诉状已经寄到最高检了!”说着我把最高检的签收短信给他看,“你看,是最高检的签收章签收的!”
同事:“你要小心啊,小心把你抓起来啊!”
我:“不是抓我,现在是我要告它,是要抓江**。”
同事:“你告能管用!?”
我:“你想一下,哪一个朝代,即使再强大,一旦坏了、腐败了,哪有不灭亡的,更何况它是一个小小的人呢?照样抓它、办它!”
同事:“你说的对!江**这个东西坏透了!没有人说它好,就应该法办它!”
我本人的诉状,虽然没有我本人被迫害的典型事例,我也打算在常人中散发,让更多的人明白真相。

七、关于近期邮寄慢

近期同修们可能发现诉江状邮寄慢了,到了北京会停留一段时间。我打电话问了北京的邮局。他们回复的是因为最高检的邮件需要先安检,没有问题后才能送达。因此请同修们一是不急,二是发正念,让他们加快安检,尽快把我们的诉状送达到最高检。

不当之处,请同修们慈悲指正。

[1]李洪志师父著作:《各地讲法十一》〈大法弟子必须学法〉
[2]李洪志师父著作:《 二零一五年纽约法会讲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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