酌古鉴今:孔子当政三月,路不拾遗(三文)

曾敬贤


【正见网2015年03月04日】

一、 削弱大夫私家的力量

孔子当时在鲁国代理国相。有一次,他对鲁定公说:“依照古来圣王的制度,卿大夫不应私蓄武力,封邑也不应超过三百丈大小。这是古代的制度。而现在,鲁国的季孙、叔孙、孟孙 :三家大夫的邑都 郈、费、成,皆超过三百丈,请下令削减他们的城墙的高度和长度。”

于是,鲁定公命令季孙氏的家宰,也是孔子的学生子路,负责拆除、减缩三家的邑都。

叔孙氏原和季孙氏有冲突,便趁此机会,命费都的宰臣、总管 公出弗扰(人名),以抗拒拆城为由,率领费邑的人民作乱。孔子乃联合定公、季孙和孟孙的兵力,共同去讨伐,击破了费人。最后,顺利地拆毁三家的邑都。

于是,大夫私家的力量,受到削弱。使鲁国国君的力量,大大增强起来。使君臣之间的关系,回复到正常。鲁国的政令、教化,才得以顺利的在全国大力推行。

二、诛杀大夫少正卯

孔子升为鲁国的大司寇,并兼国相的职位,面有喜色。

子路问道:“我听说君子应该是遇到灾祸,也不害怕;逢到好事,也不欣喜。如今,老师您才升官,就一脸喜孜孜的样子。这是为什么呢?”

孔子说:“没错,是有这样的说法。但你难道没有听过另一句话:‘能够身居高位而敬重比自己低下的人,这是一大乐事’的说法吗?”

于是,孔子开始执政,才七天,就诛杀了大夫少正卯,并下令暴尸三天。

子贡问孔子:“少正卯是鲁国的名人,而您刚执政,就下令诛杀了他,这样是不是不太好?”

孔子说:“你坐下,我告诉你,天下有五种比强盗杀人还严重的罪恶:第一、是内心险恶却深藏不露;第二、是行为乖张,而意志坚定;第三、是言论偏颇,却辩才无碍;第四、是认知邪恶而学识广博;第五、是对作恶的人,广施恩泽,以便拉拢与聚结。这五大罪恶,只要具备其中任何一样,都应该诛杀,更何况少正卯是五种都有,少正卯以邪恶的言论,来蛊惑大众,聚集各方罪恶的势力,为他私人所用,是标准的奸雄,如果不早日除去,将会成为鲁国的大患。从前,商汤杀尹谐,文王杀潘正,周公杀管叔、蔡叔,太公(姜尚)杀华士,管仲杀付乙,子产杀史何,这七个人,虽然生在不同的时代,却同样遭到诛杀,都是因为和少正卯一样,兼具五大罪恶,所以无法饶恕。《诗经》说:‘我的内心又生气、又忧伤,因为小人成群结党!小人成群结党,这事急需提防!”

三、孔子当政三月,路不拾遗

鲁国有个卖羊的沈犹氏,总在早晨上市前,让羊喝一肚子水,来增加重量;又有公慎氏的妻子,生活淫乱;又有慎溃氏奢侈成性、违背礼法。此外,鲁国一般卖牛羊六畜的商人,总是屯积居奇,来垄断价格。

孔子开始当政,由于大力推行仁德,教化百姓,使沈犹氏,不敢再让羊灌水而卖;公慎氏休了淫乱的妻子;慎溃氏全家搬离鲁国。

三个月后,卖牛羊六畜的商人,也不敢再屯积、垄断。男女分道而行。道路上的失物,无人敢占为己有。男人信实认真。女人贞节柔顺。国外的行旅宾客,到了鲁国,皆受到周全的接待,像在本国一样的安适。

(以上均据《孔子家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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