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无罪辩护与被迫害没有必然关系

大陆大法弟子


【正见网2014年12月26日】

多年来由于在邪恶的环境中,不仅使自己形成了怕被迫害的观念,而且看到了很多同修在营救过程中,虽然请了正义律师做了无罪辩护却被邪恶加重迫害也没有放出来。因此自己在不知不觉中形成了做无罪辩护就得被迫害的变异观念。

直到最近在和当地同修一起配合营救黒窝里的同修时,才发现自己长期没有在法上认清这个问题,完全是陷在党文化:“胳膊拧不过大腿”的变异思维中,消极对待邪恶对同修的迫害,有时还找些理由叫自己心安。比如:身处魔窟的同修有师父管会做好的;反正我三件事也在做那就是跟上正法進程了;我每天也在发正念等等。现在认识到:这些想法都没有走出个人修炼的误区,从正法救度众生的角度去考虑问题,把同修的事儿当作自己的事,掩盖着内心深层那种保护自我、自私的旧观念,已经使自己与正法進程脱节。

师父在《在明慧网十周年法会上讲法》中有弟子问师父:“请问师尊,如何看待国内学员花钱请正义律师打官司的问题?很多案例是正义律师在法庭上义正辞严,但学员并没有救出来。还有一些学员认为,如果不请律师做无罪辩护,就是承认了邪恶的迫害。”

师父回答说:“我是这么看的。有能力或具备条件,律师我觉的还是应该请。为什么哪?学员不是最大限度符合常人修炼吗?你中共邪党不是标榜你‘伟、光、正’、对全世界说你是讲法律的吗?好,那我就请律师。有一些为法轮功、为大法弟子辩护的律师,辩护中讲的句句在理,起到了很好的效果。虽然他们的辩护起的作用大小不同,但对邪恶迫害的揭露就是在讲真相救众生。明慧网和其它网站媒体报道出来的对这些律师的迫害,就更说明邪党的法律是假的,就更表露出在这场迫害中中共邪党的真面目了嘛。所以这件事情还是应该做的。

  请律师在堂上辩护,这件事情的本身也是救人。不管坐在那儿听的,你是中共邪党派来的也好,还是一般民众也好,那么面对律师的正义论理,对听者来讲那就是讲真相。那是不是也在启迪他们的善心哪?有的法官听了都耷拉脑袋不吱声了,有的警察都佩服,走出来都得说两句:讲的真好。这就是人的善心被唤醒了。邪恶怕啥?不就怕这个吗?所以我觉的律师还是应该请的。世人都敢站出来说话,世人也都认清迫害法轮功的邪恶,邪党还不解体吗?而且世人也知道对迫害者的报应,懂得邪党一倒人们会清算它,参与迫害的人也知道要面对自己将来被审判,那人不得考虑这些问题吗?这对邪恶不是震慑吗?对这场迫害不是抑制吗?邪恶怕律师给辩护,邪恶不叫律师给辩护,那不正说明更应该这样做吗?但是没有条件的不要强为、不要走极端,不要师父这样一说没条件的也非做不可,一定要在理性中助师正法。”

我个人认为:聘请正义律师为我们大法弟子做辩护是师父给我们的标准,这是正法需要,也是救度众生的需要,师父让我们做的一定是最好的,是我们证实法中要走的路,所以不能被邪恶制造的重判迫害假象所迷惑,用我们后天形成的败坏观念来衡量法,那样我们信师信法就会大打折扣,更谈不上按着法的要求去做。如:自己过去也曾参与过营救同修,但只考虑同修能否营救出来,执着做事的结果。现在我明白应该摆正营救的基点是救度众生,这是主线,在运作的过程中把该讲的讲到位,世人明白真相觉醒的越多,正的因素场越大邪恶就会被解体清除。例如:有一地区开始很邪恶,最初网上报道迫害死同修的案例就发生在那个地区。后来经过大法弟子聘请正义律师运用法律反迫害,邪恶有所收敛,法官也明白了真相,把我们被关押迫害七个月的同修放回家,而且再也不涉入迫害大法弟子的事情了,邪恶从此以后再也不敢肆无忌惮的迫害大法弟子了。

环境是我们开创的,如果我们把聘请正义律师做无罪辩护与邪恶会加重迫害联系在一起,就是承认旧势力的存在,就会因为我们的人心不去促成这种邪恶迫害恐怖的外部形势的环境。只有我们坚定在法上,有强大的正念才能改变这一切。正如师父说的:“了卻人心恶自败”(《洪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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