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歌评议:网上通讯



【正见网2012年12月14日】

*评议者案:由于时间关系,我们很久没有写“诗歌评议”了。但有些带普遍性的问
题和个别作者的来函还须简释和回复。

首先,我们把过去发表过的“诗歌评议”中的某些款项摘引如下,请所有作者都读
一读。

*所有作者都应该知道的内容:(以下四款来自去年11月19日和12月1日的“诗歌评议”
)

(1) 投稿《正见诗苑》的作者,不管是初次投稿还是已经投稿多次的,如果你还没
有读过《正见诗苑》投稿须知及建议,务必请读一遍(网上地址如下),并把自己投
稿中不合要求的地方改正过来。正见文章:http://www.zhengjian.org/zj/articles/2010/
5/23/66348.html

(2) 凡是不明白“句读”这个概念的作者,特别是要想学写词、曲的作者,请一定
阅读下面的文章:【诗词常识】(二)句读 http://www.zhengjian.org/zj/articles/2003/
1/2/19858.html

(3) 关于《词林正韵》(或《词韵简编》) 中第三个韵部细分为三个韵部的问题,我
们已经说过好几次了,但一直有人在出错。我们现在仔细的在这里再说一遍,对于
这个问题没有弄明白的作者不妨把这一段文字拷贝下来,每次用到第三部的韵字时,
就复习一下,多接触几次,也就熟悉了。

为节约篇幅,我们下面分析的韵部结构,只涉及平声部份,仄声部份的结构方式是
完全一样的,这里弄懂了,那里一看就懂。《词林正韵》(或《词韵简编》)中第三
部的平声部份的标目是“四支五微八齐十灰〈半〉通用”,意思就是说,这个韵部
里包含了《平水韵》里面平声部份的“四支、五微、八齐”三个韵部里的全部韵字
(“四、五、八”是它们在《平水韵》里的顺序编号),同时还包含了《平水韵》中
“十灰”这个韵部的一部份韵字。这个“十灰〈半〉”是指“十灰”被分成了两个
部份,这里是其中的一部份。另一部份在哪里呢?在第五部,那里的平声字标目是
“九佳〈半〉十灰〈半〉通用”。按现代音韵或语音学来讲,这个韵部里的字,主
要有两个不同的韵母(元音):一个是“□”(拼音:ei),由这个韵母构成的同韵字
有“微、飞、灰、随”等字;另一个韵母是“衣”(拼音:i),由这个韵母构成的同
韵字有“齐、皮、机、泥、梯”等字。以上两个韵母(元音)不同,构成的字显然是
很不相同的,所以应该是分属不同的韵部。而同样是以“衣”(拼音:i)作韵母的字
中,如果声母(辅音)是“知、蚩、诗、日、资、雌、思”,那么它们构成的韵字和
其它部份的韵字都明显的不同。有些人把这部份韵字称为“零韵母”,因为除了听
到声母的音外,感觉不到韵母的存在。这样一说,当然就有充分的理由构成一个独
立的韵部了。我们的分析和感觉是:“衣”(拼音:i)这个韵母(其实是半韵母),它
是韵母里面韵味最淡的,对声母的制约力最小。任何声母和它结合,它都躲到后面
去,让声母来彰显自己的特性。当声母都比较温和的时候,听起来还是能和谐相处,
尽管任何声母在这里的显示心都比在其它地方更强。但一遇到“知、蚩、诗、日、
资、雌、思”这几个专搞摩擦的家伙,“衣”这个韵母是根本制服不了它们的,其它
声母和它们也是合不来的。那就让它们七家子去吵成一团、乐成一堆,基本上都是噪
音。所以这一组韵字用得不多,用多了牙齿和耳朵都可能不舒服。当然,它们也有
自己的特点,如果运用得恰当、驾驭得好,也能产生作者需要的效果。其它韵母韵
味都比较浓,能控制声母,这七家子也闹不了独立,只好乖乖的和其它声母平等相
待、和谐相处。

第三部的标目里的“支、微、齐”刚好就分属我们以上分出的三个韵部,所以为了
简便,大家不妨就暂时用这三个字来代表这三个不同的韵部:分别叫它们“微部、
齐部、支部”,以后正式上网时再定标目的名称。

今天把这个《词林正韵》第三部怎样细分成三个韵部的问题也算讲得够细的了,希
望今后大家都别再出误押的问题。

(4) 对大法法理的讲解,我们最好以《转法轮》和其他经文为准,不提倡用弟子的
诗歌专门做讲解法理的事。因为诗歌总是会对作者的表达有所限制,就可能出现词
不达意的情况。即使完全表达了作者的想法,也仍然是作者自己对法的理解,不具
备法的力量。要让人了解大法,最好是让人自己去读《转法轮》或其他经文。因此,
凡是用诗歌来讲解法理的,我们都没有登。用诗歌写自己学法、修炼的体会是没有
问题的。至于一首诗是在讲法理还是在讲修炼体会,从理论上探讨起来还比较麻烦,
但从诗歌的内涵和写法上,还是比较容易分别的。过去没有专门明确的讲过这个问
题,现在讲了,希望大家写诗时注意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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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普遍存在的问题:过去我们不只一次的鼓励过大家多写长诗,现在写长诗的作
者是比较多了。感谢大家在这方面的努力实践和辛勤劳动。但长诗作品中出现的问
题也存在不断增长的趋势,而且有些作者的有些问题是一直存在着,尽管我们不只
一次的为作者做了修改。更令人担心的是,随着长诗作品的增加,长诗作品的报废
率也在上升。一首长诗的报废是很令人惋惜的事,也容易使作者感到沮丧。因此请
有关的作者们特别注意。

(1) 押韵方面的问题。几乎所有长诗都有这个问题,有的长诗甚至因为押韵问题而
报废。比如作者芸莲的长诗因为“真”和“蒸”所在的韵部(“词林正韵”第六部与
第十一部)的混押而报废。但作者似乎始终没有意识到是押韵的问题。大量的混押表
明作者完全没有使用韵书来校对自己诗作的韵脚。即使不用韵书,哪怕用字典查一
下拼音形式,这两个韵的混押也是容易发现的(韵母分别是in,en,un 和 ing, eng,ung),
也就是前鼻音和后鼻音弄混了。另一个许多人都犯过的混押,就是把“遮车”和
“歌戈”所在的两个韵部(“词林正韵”第九部与第十部)混押了。这个混押中有些
是汉语拼音注音时的错误,因此不按韵书而按汉语拼音注音押韵的作者,一旦遇到
这两个韵部中的字,就很难不混押。最让人感叹的是,把“东冬”和“庚青”所在
两个韵部(分属“词林正韵”的第一部和第十一部)混押的人,似乎从未真正明白自
己是在混押,一遇到这两个韵部的字就糊涂了。因为这两个韵部混押而报废的诗始
终时有出现,多不值啊。

请所有作者,不论写长诗、短诗的,作品未护发表时,都首先考虑一下自己是否有
押韵的问题。如果押韵有问题,就参照韵书(“词林正韵”或者“词韵简编”--网上
容易查到)修改好了再投稿。

(2) 长诗的题材和体裁。题材当然主要是助师正法及其相关的事件,体裁则主要是
叙事诗,所以我们有时特意用“叙事诗”来指我们所称的“长诗”。也就是说,我
们不主张用长诗来“说理”。说理可以用散文,不费力,还说得更清楚。说理的诗
越长越难发表,特别是那种只讲抽象的理,全无叙事或形象描写的部份的,肯定不
能发表。就是小诗说理,也得有形象或将理化成事来讲。比如苏轼的题西林壁(“横
看成岭侧成峰…”)就是把一个人人都知道的理(当局者迷),化成了对山势的描写(写
景),从而成了最有名的说理诗。这个问题也是以前就讲过的,这里就不细述了。 

(3) 剪材取舍的问题。 长诗在这方面比小诗难度大得多。同样多的材料,哪些舍弃
哪些留下;哪些分离哪些合并。从词汇到句子的精简压缩,认真做起来很费时间。
如果想到哪里就写到哪里,有甚么就写甚么,那就是出卖原料而不是卖产品。不但
浪费了材料,还可能根本就登载不了。我们收到的多数长诗都有这个问题。自己费
心费力的写了那么多字,不认真整理、修改、压缩,就慌慌张张的寄来了。一报废,
前功尽弃,我们也很惋惜,但又不可能一点一滴的去修改,没有那样多时间,而且
多数地方是作者自己就能修改得好的,却不愿作,客观上等于是自己把自己的作品
报废了。值得大家深思和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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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函简复:

凡是作者在来函或投稿附言中,提供给我们电子邮件地址并要求给以帮助的,我们
都没有回复。对于大陆弟子,安全考虑是第一位的;对于海外弟子,时间是主要的
因素。非得要回复的,我们就只好在“诗歌评议”中来简要的答复。

(1) 作者云莲曾经有一首诗投稿,来函问是甚么原因没有登(内容写一船长认识法轮
功的过程)。不是没有登,而是作者第一次投来就登了。可能作者忘记了或者没有看
到登载的作品,又寄来了。查一查自己的底稿就明白了。这样的事情其他作者还有
过:已经登载了,又一次两次的修改后寄来。以后请大家千万注意,不要再有这类
事情了。严格说来,这是很不负责任的做法。

(2) 来函摘要:编辑同修:您好!
我很久就有一个想法,想和您探讨一下,那就是我想把我之前写的这些诗词出版一
个诗集,不知可否?国内是出不了的,能否在美国或台湾出版呢?当然出版中的事
情我不懂,所以向您探讨一下,我的想法是否可行?是否能行?想听听您的意见。
(电子邮箱:已经删节)祝好!
简复:此事郑重的请示了编辑部,回答是不行。我们只出网站上登载过的、多位作
者的诗选集,不为某一作者出个人诗集。这样的选集我们已经出了一本,选了一百
多位作者的作品。

(3) 来稿附言:编辑同修:您好!为了让诗歌更广泛的发挥助师正法救度众生的作
用,我把此诗稿同时发给了大纪元,不知当否。作者。
简复:这个事情在以前的评议中已经详细的解答过了。这样在常人看来就不理解:
那就是一稿两投嘛,是很不道德的事。要“发挥助师正法救度众生的作用”,首先
要众生理解和认同。另外,不同的网站可能要求不同,可能产生不同的修改版本,
那以哪个为准呢?所以最好还是不要这样做。如果某一首诗真写得很好,不管登在
哪个网站,其它网站也会转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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