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歌评议:网上通讯



【正见网2011年09月30日】

*评议者案:我们今天的评议仍然是把近来审稿中发现的、必须及时告诉有关作者的问题告诉大家。

作者濯尘在9月20日寄来的、21日发表的长诗:农妇失右脚

(原文从略)

简评首先,请作者和读者们注意,这里要谈的是关于写长诗时出现的一些问题。如果你是写长诗或打算写长诗的作者,这里谈的东西可能对你也会有帮助。

作者写了许多长诗,内容都是大法弟子受迫害乃至被迫害致死的情形。这一部份内容是我们写长诗的好材料,而作者是唯一的一直在写这部份内容的长诗作者。由于写得多了,某些方面,比如特殊的场景描写、经常用到的一些句子结构都会越来越熟悉,这是有利的一方面。但从另一方面来讲,有些东西长期写,如果不有意识的去改变它,就可能形成一种固定的模式。这种模式如果是表现在材料的安排、情节的构成或道德教育的结论和寓意等大的方面,那还不是太大的问题。古今中外历来的文学作品中,这些模式都是存在的。但由于作品在细节上的变化多端,人们通常不容易注意到这种模式化的倾向。有时就是注意到了,也不会产生厌烦或反感。但在细节上的模式最容易被读者注意到,而且最能使读者产生感情上的抵触,这种模式是必须注意、并尽可能避免的。我们就以作者的作品为例,来谈一谈某些细节性描写的模式化倾向。

由于作者的作品都是叙述某一个弟子受迫害的问题,因此必然牵涉到这位弟子(描写对象)的个人简介:姓名、性别、年龄、住址、工作。这些信息当然最好都能让读者知道,因为它们不但能使读者对描写对象增加形象化印象,而且也增加整个事件和人物的真实感。但怎样给读者介绍这些信息,却是很值得思考的问题。首先要注意一点:文学作品,特别是诗歌,它和法律文件是完全两回事,我们要从文学作品的效果来安排这些信息的介绍。比如姓名,法律文件比须用法定全名;文学作品就要首先考虑那种最能体现描写对象外形、性格、品德等特点的昵称、小名、外号等,一个好的名字,往往能使读者产生一种熟悉和亲近的感觉,胜过一大段费力的描写。性别,这是比较简单直接的,最好不要专门说对象是男或女,尽可能自然而不被察觉的告诉读者,比如在工作头衔上加个“女”(特别当这种工作多数是男性在做)或者是加个“男”(当这种工做主要是女性在做时)。有时甚至只用一些明显有暗示作用的形容词,在描写对象的外形或性格时就顺便告诉了读者对象的性别了。在这个问题上,作者的处理有些让人意外:作者总喜欢用“女儿身”三个字来介绍对象的性别。说一个人的性别,无论正规或随便的说,一个字都够用了。用三个字专说一个人是女的,就太过份了,唯其如此,所以给人不自然的感觉。而对于诗歌就未免太不惜字了。再说,“女儿身”这三字,除了表示是女性外,它在感情色彩上应该是倾向于年轻的女性。如果说一个老太太是“女儿身”,似乎就有些别扭,但作者在这首诗中就说“年已六旬女儿身”。初看这一句,觉得很可能是暗示老太是没有嫁人的老处女,但往后看是嫁了人而且自己有女儿的。用这三字来表示女性,作者在很多首诗里都这样用了,而且一直在用。这个模式应该打破一下了。年龄,更应该灵活些,写准确了并没有多大益处,却往往给构句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和限制。住址、工作就更是,给人一个大概的印象就行,真的须要时,临时附加在句子里就可以了。另外,这些信息也不都是要在一开头就全部和盘托出,那就又象是法律文件了。可以在描写事件的句子中插入,先后次序也不要定死,尽可能不给读者模式化、确定性的感觉。

另一个很引人注意的细节,作者恐怕也必须改進一下:由于作者倾向于写明所有相关的年月日,特别是年,因此在韵脚中就出现了太多的“年”字。我们曾经说过不止一次,诗歌要尽可能避重字,特别是韵脚要尽可能不重复。虽然长诗很难做到这一点,但同一个字出现太多了,肯定是很扎眼的,给读者的印象只能是负面的。比如此诗一共58行,“年”作韵脚的就有11行,差不多每五行中就有一行是“年”作尾字。而且其中四行都是以“同一年”三字结尾。在9月24日发表的“女博士蒙冤”中,全诗36行,“年”字作尾韵的有7个,比上面一首的比例还稍大些。在9月30日发表的“厂长遭酷刑”中,全诗126 行,“年”字押尾的有15个,按比例是比上面两首小,但总体数目很大。而且其中也有三个是以“同一年”结尾的。

这个细节也差不多模式化了(“年”字基本上都出现在韵脚上),而且容易给长诗带来负面影响。但我们觉得这个问题的解决比起开头提到的个人信息的介绍应该是要容易些。为此我们提出下列建议供作者(们)参考。

1。每一个交代时间的地方,都是为了确定一个事件的发生先后。可以根据作者对这件事描写的多少、强调的程度,来决定是否要准确的写明时间。有时只要说某年就行,有时可加某月。总之,使年月日的表达和事件的重要性一致,这样反而能使读者注意到各事件所具有的不同的重要性。同时减少了年月日的安排,而且因为只说年或月,因此可安放的位置更多了,就容易避免“年”字集中在尾韵上的毛病。

2。凡有“同一年”的地方,这三字都可直接略去。因为这三字前面一定已经有过时间的表述了,略去“年”只说月和日,读者都会理解为是同一年里的事情。

3。即使要说年月日,也不一定非要把年放在最后,有时可以把年放在前面;也不一定非要在同一句里说完,可以拆开来说。比如某年发生甚么事,那是在某月或某日。这样往往构句更容易些,也显得自然些。

4。可以用相对的时间说法。比如前面说了一件事的准确时间,下面一件事如果不须要准确时间,可以说几年后或几月后。如果只相隔了不到一月,那就说多少天后,又简单又准确。


作者甘霖在9月20日寄来的、21日未发表的宋词:阮郎归赞神韵歌曲《唤醒》

千年大戏夜将明,雨收梅弄晴。
茫茫兮世事谁明,日幽香绕萦。

红尘里,苦难堪,百朝迷变更。
清歌一曲万人称,唤迷人共醒。

简评这首词没有登,因为有下面的几个小问题。第三句“茫茫兮世事谁明”,句读错了,是3-4读,但这里应该是4-3读,和第一句相同。而且此句韵脚“明”和第一句重复了。元曲不避重韵,但宋词还是要讲的。除了特殊情况,一般都不要重韵。第四句的句读不唯一。若按字词的亲和力来讲,“幽香”应该读在一起,因此全句读为“1-2-2”的读法,那就不合词谱要求了。若要合谱,则当读为“2-1-2”,但“日幽”的构词就不太好了,其可读性比“幽香”差得多了。下片两个三言句应该对仗,但作者没有对。下片第二个三言句“苦难堪”本该入韵,但“堪”字显然不押“更”,所以失韵了。末句按词义讲,应读为“唤-迷人-共醒”,即“1-2-2”的读法,那样也不合谱(与第二句类似),要合谱,则读为“唤迷-人-共醒”,有些不通了。

作者9月21日寄来的、22日未发表的宋词:水调歌头

原本九霄主,下世入人寰。
随师辗转千载救度众生还。
飘泊红尘梦境,邈邈神仙誓约,大戏在中原。
未许有惆怅,豪气干云间。

骤雨打,风似剑。几千年。
英雄无恨,萧瑟昨崭对蒲獭?/萧瑟昨崭云烟?
暮鼓晨钟和尚,霜发黄袍老帝。万里看河山。
惟有心如旧,千佛照朱颜。

第二行应该是两句,断为“随师辗转千载,救度众生还”。白香谱强调自己的读法,但却把句和读弄混了。下片第二行第二句,那个七言句乱码,怎么也弄不出原句来。这里列出的是两种我们仅能得到的结果,除了前两字可能不错外,其它字都不敢肯定。另外,我们不知作者何以想到写词中的人物。是自己和他有关吗?如是,则可写一个短注,使我们明白,读者们也明白。如不是,则需要写个附言加以解释。这一类问题,我们向来很小心,因为牵扯到对一个生命肯定或否定、帮或不帮的问题。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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